采购包1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废标理由: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(采购文件、竞争性谈判文件)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
采购包3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废标理由: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(采购文件、竞争性谈判文件)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
采购包4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废标理由: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(采购文件、竞争性谈判文件)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
采购包1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主要标的信息:无(废标)。
采购包3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主要标的信息:无(废标)。
采购包4(特医食品年度采购):
主要标的信息:无(废标)。
采购人代表: | 林淑敏 |
评审专家: | 宋艳萍 、 刘瑞壁 、 关永勋 、 花仲卉 |
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/
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:
合同包1特医食品年度采购:0万元
收取对象:无
合同包3特医食品年度采购:0万元
收取对象:无
合同包4特医食品年度采购:0万元
收取对象:无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1、采购包1:新区狮山立宽贸易商行(个体工商户)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的有效证书扫描件,其资格审查不合格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6.4比较与评价(2)②项规定,“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、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,按一家投标人计算。”,厦门杭各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、福州昊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、德运双馨(厦门)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为同一个品牌(江苏冬泽特医食品有限公司),视为一家投标人。故采购包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。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,故本项目采购包1按废标处理。
2、采购包3:高新区狮山立宽贸易商行(个体工商户)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的有效证书扫描件,其资格审查不合格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6.4比较与评价(2)②项规定,“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、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,按一家投标人计算。”,厦门杭各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、福州昊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、德运双馨(厦门)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为同一个品牌(江苏冬泽特医食品有限公司),视为一家投标人。故采购包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。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,故本项目采购包3按废标处理。
3、采购包4:高新区狮山立宽贸易商行(个体工商户)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的有效证书扫描件,其资格审查不合格。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,故本项目采购包4按废标处理。